某食品加工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月發生下列業務: (1)購入食品加工添加劑一批,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價款20000元,稅款3400元。 (2)從農民手中收購花生一批,稅務機關規定的收購憑證上注明收購款16000元;支付運輸費,取得貨物運輸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800元。 (3)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買生產模具一批,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50000元。 (4)銷售以花生為原料生產的食用植物油,取得含稅收入56500元;銷售淀粉取得含稅收入29250元。 (5)購買建材一批用于修繕廠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21000元,稅款3570元。 已知:有關發票均經過認證。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小題。4、該企業當期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 )元。
A: 56500÷(1+11%)×11%+29250÷(1+17%)×17%-6580=3269.1元
B: 56500÷(1+11%)×11%+29250÷(1+17%)×17%-2168=7681.1元
C: 56500÷(1+11%)×11%+29250÷(1+17%)×17%-7308=2541.1元
D: 56500÷(1+11%)×11%+29250÷(1+17%)×17%-8810=1039.1元
當期銷項稅額=56500÷(1+11%)×11%+29250÷(1+17%)×17%=9849.1(元)
當期進項稅額=16000×13%+800×11%+150000×3%+3570×0.6=8810(元)
?當期應納稅額=9849.1-8810=1039.1(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