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三、2015年1月4日,甲公司初次錄用張某異安排其擔任車間操作工,月工資5000元,雙方簽訂了5年期勞動合同,2018年1月5日,張某在工作中突發心臟病入院治療,1個半月后出院上班,住院治療期間,公司按月向張某支付工資,2018年10月10日,張某在下班后做收尾性工作時,被車間墜物砸傷腿部致殘并被確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住院治療2個月后出院。因張某腿部傷殘不能從事原工作,甲公司欲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已知:張某實際工作年限8年,甲公司已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1.張某在工作中突發心臟院入院治療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張某在工作中突發心臟病應視同工傷
B: 張某可享受3個月的醫療期待遇
C: 張某在工作中突發心臟病不應認定為工傷
D: 張某應享受停工留期待遇
選項AC: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選項B: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為5年以下的,醫療期為3個月;選項D:停工留期屬于工傷保險待遇,本題張某不構成工傷。
答案選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