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二、甲旅游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旅游服務。2018年10月有關經營情況如下: (1)提供旅游服務取得含增值稅收入720.8萬元,替游客向其他單位支付交通費53萬元、住宿費25.44萬元、門票費22.26萬元:另支付本單位導游工資2.12萬元。 (2)將本年購入商鋪對外出租,每月含增值稅租金11萬元,本月ー次性收取3個月的含增值稅租金33萬元。 (3)購進職工通勤用班車,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額9.6萬元。 (4)購進廣告設計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額0.6萬 (5)購進電信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額0.2萬元。 (6)購進會議展覧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額2.4萬元。 已知:旅游服務增值稅稅率為6%:不動產租賃服務增值稅稅率為10%:取得的扣稅憑證已通過稅務機關認證,甲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務選擇差額計稅方法計繳增值稅。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3.計算甲旅游公司當月出租商鋪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
A: 2.11÷(1+10%)×10%=1方元
B: 11X10%=1.1方元
C: 33÷(1+10%)×10%=3萬元
D: 33×10%=3.3萬元
本題考查出租不動產銷項稅額的計算。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平均分推在對應的租貨期內確認收入,計算繳納增值稅;除此之外,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一次性收取租金,要在取得預收款的當天一次性繳納増值稅,所以是按一次性收取租金33萬元計算繳納增值稅,其中33萬為含稅收入故要價稅分離,出租商品增值稅銷項稅額=33÷(1+10%)×10%=3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