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増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0月銷售自產葡萄酒,取得含増值稅銷售額150174元。已知増值稅稅率為13%,葡萄酒消費稅稅率為10%。計算甲公司當月該筆業(yè)務應繳納消費稅稅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
A: 150174÷(1+13%)×10%=13289.73元
B: 150174×(1-10%)×10%=13515.66元
C: 150174×10%=15017.4元
D: 150174÷(1-10%)×10%=16686元
題目中的“150174萬元”為含增值稅的銷售額,需要價稅分離,同時甲公司為増值稅一般納稅人,葡萄酒稅率為13%,價稅分離時適用13%的稅率;150174÷(1+13%)已經為含消費稅價,為計稅銷售額,不必再行處理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