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便利店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8年第二季度零售商品取得收入116 390元;該季度內將一批外購熱水瓶無償贈送給社區送溫暖,該批熱水瓶的含稅價格824元。已知增值稅征收率為3%。計算A便利店2018年第二季度應繳納增值稅稅額的下列算式中,不正確的是()。
A: [116 390+824÷(1+3%)]×3%=3 515.7(元)
B: (116 390+824)÷(1+3%)×3%=3 414(元)
C: [116 390÷(1+3%)+824]×3%=3 414.72(元)
D: (116 390+824)×3%=3 516.42(元)
商業企業的零售價屬于含增值稅價,A便利店零售商品取得的116 390元收入應先價稅分離;將外購的貨物用于贈送,應視同銷售貨物,征收增值稅銷項稅;因此,A便利店第二季度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116 390+824)÷(1+3%)×3%=3 414(元)。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