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張某任職于GD公司,2017年取得的收入如下:?(1)3月從軟件公司取得基本工資3800元,季度獎3000元,獨生子女費補貼500元,差旅費津貼1000元。 (2)4月起將其一篇長篇小說在報刊上連載,共連載五次,每次取得收入5000元,當年8月連載完成。 (3)9月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公開拍賣取得收入60000元,通過當地教育局向農村義務教育捐款15000元。 (4)轉讓境內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轉讓收入100000元;取得A股股息收入1000元(持股滿8個月)。 (5)取得市級人民政府頒發的文化獎金40000元;張某的汽車被盜,獲得保險賠償200000元。 已知:(1)稿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2)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1、張某的下列所得中,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是( )。
A: 基本工資3800元
B: 季度獎3000元
C: 獨生子女費補貼500元
D: 差旅費津貼1000元
選項CD:獨生子女費補貼、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答案選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