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1】2021年某個體工商戶相關財務資料如下: (1)全年銷售收入1 000萬元,銷售成本和期間費用55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10萬元; (2)實發合理工資中包括投資者2.5萬元,雇員工資10萬元。 (3)發生費用10萬元,屬于其家庭和生產經營混用費用難以分清。 (4)營業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罰款6萬元、合同違約金3萬元;計提準備金4萬元,未經稅務機關核定。 (5)投資者2019年3月以個人名義購入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同年9月出售,持有期間取得股息2.1萬元,從境內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0.8萬元。 已知: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股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2、在計算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混用支出扣除支出是()。
A: 10萬元
B: 6萬元
C: 4萬元
D: 0萬元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對于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經營有關的費用,準予扣除。(10*40%=4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