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甲公司是一家從事交通運輸業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3年5月取得交通運輸收入總額(含稅,下同)333萬元,支付聯運企業的運費總額44.4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外購汽油20萬元(不含稅,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購入運輸車輛50萬元(不含稅,取得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機械零配件3.09萬元,取得普通發票。該企業2013年5月應納增值稅( )萬元。
A: 33
B: 16.30
C: 16.70
D: 17.10
【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解析】銷項稅額=333/1.11*11%=33萬元;進項稅額=44.4/1.11*11%+20*17%+50*17%=16.30萬元;應納增值稅=33-16.30=16.70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