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于2000年7月1日入職某公司,勞動合同每年一簽,2007年7月1日,公司與王某又簽訂了1年期限的勞動合同,2008年5月30日,公司與其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則該公司需支付()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
A: 半
B: 1
C: 3
D: 8
【考點】補償基數的計算
【解析】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按照新舊規定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小張從2000年7月1日至2008年5月30日在該單位,年限為7年11個月,公司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為:8個月*月工資(勞動合同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