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的行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有()。
A: 強制企業合并
B: 作出干部免職人事處理決定
C: 變更、中止許可證
D: 變更土地承包合同
【考點】行政復議的范圍
【解析】選項A屬于侵權企業經營自主權的行為,屬于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選項B屬于內部行政行為,不屬于行政復議受案范圍;選項C屬于“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情況,屬于行政復議的受案審理范圍;選項D屬于“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權益”的情況,屬于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