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6%。2019年4月1日,該企業“原材料——甲材料”期初結存數量為2 000千克,單位成本為15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4月份發生有關甲材料收發業務或事項如下: (1) 5日,購入甲材料1 610千克,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5 760元,增值稅稅額為4 121.6元,銷售方代墊運雜費2 000元(不考慮增值稅),運輸過程中發生合理損耗10千克。材料已驗收入庫,款項尚未支付。 (2) 10日,銷售甲材料100千克,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320元,材料已發出,并已向銀行辦妥托收手續。 (3) 15日,本月生產產品耗用甲材料3 000千克,生產車間管理部門領用甲材料100千克。 (4) 30日,采用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計算結轉發出甲材料成本。 (5) 30日,預計甲材料可變現凈值為6 2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保留二位小數) 2. 根據資料(2),下列各項中,該企業銷售甲材料的會計處理結果正確的時()。
A: 銀行存款增加2 320元
B: 主營業務收入增加2 000元
C: 其他業務收入增加2 000元
D: 應收賬款增加2 320元
企業銷售原材料確認收入的賬務處理為: 借:應收賬款2 320 貸:其他業務收入2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20
答案選 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