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于2017年4月11日進入甲公司就職,經周某要求,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資2 000元,已按時足額領取。甲公司應向周某支付工資補償的金額是()元。
A: 0
B: 2 000
C: 22 000
D: 24 000
解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1日(共11個月)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本題中,甲公司應向周某支付的工資補償金額=2 000×11=22 000(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