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2】中國公民郝某未在任何單位任職受雇,2018年12月份從境內取得如下收入: (1) 當月將新購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每月租金3 200元,當月租金已收到。 (2) 出售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此套房郝某已居住7年,取得轉讓收入700 000元,購房成本320 000元,相關交易稅費25 000元。 (3) 取得國債利息收入200元。 (4) 購入股票買入價18 000元,賣出價21 000元。 (5) 購買福利彩票取得中獎收入20 000元,購買福利彩票支出10 00元。 已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為5 000元/月。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情況,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題 3、郝某轉讓股票收入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 轉讓股票收入應計繳個人所得稅為3600元
B: 轉讓股票收入應計繳個人所得稅為600元
C: 轉讓股票收入應計繳個人所得稅為4200元
D: 轉讓股票收入應計繳個人所得稅為0元
解析: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