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2】中國公民郝某未在任何單位任職受雇,2018年12月份從境內取得如下收入: (1) 當月將新購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每月租金3 200元,當月租金已收到。 (2) 出售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此套房郝某已居住7年,取得轉讓收入700 000元,購房成本320 000元,相關交易稅費25 000元。 (3) 取得國債利息收入200元。 (4) 購入股票買入價18 000元,賣出價21 000元。 (5) 購買福利彩票取得中獎收入20 000元,購買福利彩票支出10 00元。 已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為5 000元/月。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情況,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題 1、下列有關郝某取得的租金收入中,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A: 租金收入不計繳個人所得稅
B: 租金收入當月應計繳個人所得稅為480元
C: 租金收入當月應計繳個人所得稅為240元
D: 租金收入當月應計繳個人所得稅為244元
解析:選項A說法不正確,郝某當月已收到租金應計繳個人所得稅,選項B計算正確,租金收入應計繳個稅:(3 200-800)×10%=240(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