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是()。(2008年)
A: 年終加薪
B: 托兒補助費
C: 獨生子女補貼
D: 差旅費津帖
【解析】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答案選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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