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某2011年3月在某公司舉行的有獎銷售活動中獲得獎金12000元,領獎時發生交通費600元、食宿費400元(均由鄭某承擔)。在領獎現場鄭某直接向某大學圖書館捐款3000元。已知偶然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鄭某中獎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為()元。(2011年)
A: 0
B: 1600
C: 1800
D: 2400
【解析】
(1)直接向某大學圖書館捐款不得稅前扣除;
(2)應納稅額=12000×20%=2400(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