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題】2022年4月1日,D公司錄用高某、趙某到公司工作并與2人口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4000元;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可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試用期滿訂立1年期(試用期不計入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月工資提高至5000元。2022年7月1日,試用期滿,D公司與高某訂立了1年期勞動合同。同日,D公司擬與趙某訂立合同時,趙某拒絕簽訂勞動合同。2022年12月高某因家庭原因欲解除與D公司的勞動合同。已知:D公司所在地最低月工資標準為35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2.關于D公司與高某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 D公司應向高某支付5000元的試用期賠償金
B: 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起,D公司與高某開始建立勞動關系
C: D公司不得再與高某約定試用期
D: D公司應向高某支付自2022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的2倍工資
選項A: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本題中,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5000元,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為1個月,因此應當支付5000元的試用期賠償金。選項B: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選項C: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選項D: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起,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1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