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一:2021年7月31日,GD公司錄用周某擔任出納,雙方口頭約定了2年期勞動合同,約定周某試用期2個月,月工資3500元,公司在試用期間可隨時解除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月工資提高至4000元,如考核不合格,再延長試用期1個月。2021年9月15日,雙方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2021年9月30日,因未通過公司考核,周某試用期延長1個月。 因GD公司連續2個月無故拖欠勞動報酬,2022年6月1日,周某單方面解除了勞動合同并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機構申請仲裁,該機構作出終局裁決。 已知,GD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000元 要求:根現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4.對勞動爭議終局裁決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對該終局裁決不服,周某有權提起訴訟
B: 對該終局裁決不服,GD公司和周某均不得提起訴訟
C: 對該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D: 對該終局裁決不服,GD公司有權提起訴訟
“勞動者”對勞動爭議的終局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選項AC正確。
答案選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