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時效,自( )。
A: 自出票日起6個月
B: 票據到期日起3個月
C: 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D: 提示付款之日起3個月
本題考查票據權利時效。票據權利時效是指票據權利在時效期間內不行使,即引起票據權利喪失。《票據法》 根據不同情況,將票據權利時效劃分為2年、6個月、3個月。《票據法》規定,票據權利在下列期限內不行使而消滅:(1)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見票即付的匯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3)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4)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