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初級會計證后需要參加繼續教育,才能成為財政部認定的專業會計。拿到初級會計證可以從事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進行分類整理,也可以到企業中從事出納、會計等重要工作,也可以選擇到會計師事務所等單位從事審計、稅務方面的工作。
初級會計證丟失怎么補辦
若需要補辦會計師資格證書,需要先到有關部門掛失,再向本地財政部門書面申請補證,轉由人事部門批準發證。所需文件(參考部分地區):
1、《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補辦(換發)登記表》1份。貼1寸照片1張,附2寸照片一張;
2、屬遺失補辦的,需提供刊登原資格證書作廢聲明報紙原件1份。此聲明要求在設區市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內容包括:持證人的姓名、證書名稱、級別、專業類別、取得證書時間和證書編號等內容,并將刊登內容用紅筆圈出;屬換發證書的,需提供原證書。
3、《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或《職業資格考試(認定)合格人員登記表》1份。此表來自個人人事檔案,并經單位審核蓋章;
4、持證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初級會計考試報考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的人員可以報考,此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2、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初級會計師和中級會計師考試科目的不同
初級會計師有兩個考試科目,分別是《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考試要求一個考試年度內一次全部通過才可以。
中級會計師考試科目有三門,分別是《中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和《財務管理》。考試要求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