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證包括兩門考試內容,分別是《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按照規定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
經濟法基礎考核的主要內容
該科目試題主要測試考生對于會計核算相關基本法規的掌握程度,記憶內容較多,易混淆知識點較多,主要分別從會計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度,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等內容考核考生對該科目的掌握程度。
初級會計實務考核的主要內容
該科目試題主要測試考生進行會計核算基本業務的處理能力,該科目需要考生掌握現金管理的主要內容和現金核算、現金清查;銀行結算制度的主要內容;其他貨幣資金的核算等知識內容。
初級會計證考試要求
初級會計考試是由國家財政部統一組織,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合格標準,兩個科目考試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考試時長分別為《經濟法基礎》75分鐘,《初級會計實務》105分鐘,兩個科目同時考試但考試時間不可共用。兩個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均為60分,滿分均為100分。
初級會計資格證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頒發,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初級會計證考試的方式
初級會計證考試方式為無紙化考試??忌鷳褂糜嬎銠C鼠標和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進行答題。進入答題系統后,應根據提示輸入準考證號和證件號碼。無紙化考試方式采取題庫隨機抽題模式,知識點覆蓋范圍變大,考生需全面掌握知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