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證又叫做初級會計職稱證書、助理會計師證書,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一類,參加初級會計證考試的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初級證書。
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初級會計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其中《經濟法基礎》科目主要考查考生對與會計核算相關的基本法規的掌握程度,涉及增值稅征稅范圍、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消費稅征稅范圍、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關稅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等內容。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重點考查考生的業務操作能力,要求考生熟練運用基本的會計技能去解決常規的會計實務問題,涉及會計要素計量屬性及應用原則、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的分類、熟悉長期待攤費用的核算以及產品成本核算的要求等內容。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