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考試只有兩門考試科目,都為必考科目,分別是《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科目側重于實際操作與數據處理方法,涉及了計算題和會計分錄,其試題主要測試考生進行會計核算基本業務的處理能力;《經濟法基礎》科目比較側重于專業知識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等內容,其試題主要測試考生對于會計核算相關的基本法規的掌握程度。
初級會計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3、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4、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初級會計考試方式與時間要求
初級會計考試實行閉卷、無紙化的考試方式,即機考。考生需在計算機終端上進行試題的獲取與作答,最后提交答題結果,應使用計算機鼠標和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進行答題。《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門科目連續進行考試,考試時間不得混用,考生需合理安排考試答題時間。
初級會計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需憑本人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進入考場,在完成電子簽到并按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后,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考試開始30分鐘后,沒有簽到的考生即被視為缺考,考試系統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錄,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
3、考試開始90分鐘后,考生才能交卷離開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