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考過了一科下一次還要考。參加初級會計考試的人員,需要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同時通過兩門考試科目,才可獲得初級會計證書,若第一年只通過一門,第二年要重新報考,其考試成績不能累計。
初級會計考試成績合格標準
初級會計考試共有兩門考試科目,包含了《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各科目的試卷滿分值均為100分,其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初級會計考試合格證一般在考后兩個月左右開始領取,領取時間各地區有所差異(具體領證方式及時間,請以當地管理部門的通知為準)。
初級會計考試時間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分上下午場進行考試: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初級會計考試題型
初級會計兩個考試科目的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包含了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考生應根據其題型的占分情況來合理安排考試答題時間。
初級會計考試科目特點
1、《初級會計實務》科目主要測試考生進行會計核算基本業務的處理能力;考試難度相對較大,有三分之二的分數需要核算,這部分內容出題的靈活性很大,有可能是整個考試里面的攔路虎。
2、《經濟法基礎》科目試題主要測試考生對于會計核算相關基本法規的掌握程度;該科目的知識看著內容比較簡單,但由于它在整個初級職稱考試理論體系的重要性,必然要求大家對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試時可能難度要加大,雖然教材內容不是很多,但每次考試都使大家感到很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