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78號)文件,山西初級會計持證人員可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職業技能提升補貼,補貼標準為1000元。
山西初級會計技能補貼申領流程
一、符合領取山西初級會計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截止申領之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12個月)以上;
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放寬申請條件: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即可;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即:取得初級會計職稱證書,符合“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12個月)以上”條件的人員,即可申領初級會計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注: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政策文件參考:
1、《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78號)
2、《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28號)
3、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2〕37號)
二、提出申領初級會計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1、申領方式
(1)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
(2)委托本人所在單位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代為申領。
(3)部分地區開啟線上辦理通道(如山西太原市),個人申領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時,可線上申請直辦。
申請人在“民生山西”手機APP上填寫個人信息、證書信息和銀行信息即可成功申請。對于業務辦理進度,也可隨時通過手機查看。
申請時間:初級會計資格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進行申請
2、申請材料
初級會計持證人員申領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時,應填寫《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請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初級會計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已開通金融功能)。
三、審核申請人是否具備申領補貼的資格
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資格審核,審核方式為: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http://zscx.osta.org.cn/)、“山西省職業資格工作網”(http://www.sxosta.cn/)查詢申請人提供的初級會計資格證書,并與申請人本人失業保險參保信息進行比對。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
(山西省職業資格工作網)
四、定期進行公示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經過審核后,將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定期公示通過人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下發補貼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向申請人本人撥付初級會計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撥付方式:直接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個人銀行賬戶。
山西初級會計補貼申領注意事項
1、取得初級會計資格證書時,如屬于企業職工,申領時已失業的情況,則申請人應到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經辦機構申領。
2、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3、職工失業保險關系跨統籌地區轉移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該職工的轉移資料中,應注明其享受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情況。
山西初級會計補貼申領標準
山西初級會計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標準為1000元。
取得其他等級證書的人員,可申領的補貼標準為: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