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級會計考試已經落下帷幕了,對于打算準備報考明年初級考試的考生,現在進行預習也不算很早,下面會計網出幾道有關《經濟法基礎》單選題練習給大家,加深對考點的理解。
《經濟法基礎》 | 單選題
一共5道題~
1.甲乙雙方簽訂一份修一臺精密設備的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關系客體是( )。
A.乙方修理的該設備
B.甲乙雙方
C.乙方承接修理設備的勞務行為
D.甲乙雙方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2.下列有關法的本質與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法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規范
B.法由統治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
C.法是全體社會成員共同意志的體現
D.法憑借國家強制力的保證獲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下列各項中不屬于法律關系的客體的是( )。
A.有價證券
B.國家機關
C.提供勞務行為
D.智力成果
4.下列法律事實中屬于法律事件的是( )。
A.偷盜行為
B.簽訂合同
C.海嘯
D.遺囑
5.把法分為一般法和特別法的分類中依據的標準是( )。
A.根據法的創制方式和發布形式所作的分類
B.根據法的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類
C.根據法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對人的效力所作的分類
D.根據法的內容所作的分類
題目答案
1.答案:C
【解析】法律關系客體是指法律主體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甲、乙雙方簽訂修理合同而形成法律關系的客體是行為即該法律關系客體并不是乙方修理的設備,而是乙方承接修理設備的芳務行為。
2.答案:C
【解析】選項B,法是統治階級國家意志的體現。
3.答案:B
【解析】選項B屬于法律關系的主體。
4.答案:C
【解析】法律事件是指不以當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定情況或者現象。包括絕對事件(自然現象):如地震、洪水、臺風、生老病死等,相對事件(社會現象):如爆發戰爭、重大政策的改變等。選項C,屬于法律事件,選項ABD,屬于法律行為
5.答案:C
【解析】根據法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對人的效力不同可以把法分為一般法和特別法。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