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級會計報考工作馬上就要開始,在報名前已經有部分考生開始了明年備考事宜,在歷年考試中,不定項選擇題基本是考生最容易失分的考題,接下來會計網出幾道題目考考大家,看看對知識點掌握的如何。
《經濟法基礎》 | 不定項選擇題
一共5道題~
1.下列關于法律效力等級及其適用原則說法中正確是( )。
A.憲法至上體現了上位法優于下位法原則
B.統一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一般規定
C.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
D.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晥認為應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部門規章的規定
2.下列各項中,能夠成為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
A.人身
B.流動性農村小商販
C.北京大學
D.紅十字會
3.下列各項中,屬于行政法規的制定部門是( )。
A.國務院
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C.國務院部委
D.國務院直機構
4.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機構是( )。
A.上一級主管部門
B.上一級人民政府
C.本級人民政府
D.國務院
5.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的是( )。
A.上訴權
B.申訴權
C.勝訴權
D.實體權
題目答案
1.答案:AC
【解析】選項B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選項D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
2.答案:BCD
【解析】選項A人身不能作為法律關系的主體,而是法律關系的客體,自然人是法律關系的主體。法律關系的主體種類包括如下:自然人;組織(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國家。
3.答案:A
【解析】本題考察法的形式。法規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是由國務晥制走的規范性文件。
4.答案:A
【解析】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5.答案:C
【解析】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勝訴權"但實體權利、起訴權(上訴權、申訴權)并不滅失。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