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結束后,很快又到了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階段了,在開展備考工作前,各位考生不妨回顧一下2020年考題,以下這幾道關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的題目,大家可以測試一下自己的真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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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基礎》 | 單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需要職工個人繳納保險費的是( )。
A.基本醫療保險
B.工傷保險
C.失業保險
D.基本養老保險
2.下列選項中說法錯誤的是( )。
A.接替人員可以不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自行另立新賬
B.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其他單位可以根據業務需要,自行決定是否設置總會計師
C.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
D.會計人員調動工作、離職或者因病暫時不能工作,應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3.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向貧困地區捐贈的,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一定數額后計算其應納稅額,該扣除的數額是( )。
A. 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10%的部分
B.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12%的部分
C.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15%的部分
D.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
4.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法定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 )內,按所代扣、代收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A.15日
B.10日
C.30日
D.60日
5.下列行政責任形式中屬于行政處罰的是( )。
A.降級
B.記大過
C.撤職
D.沒收違法所得
下面是答案
做完之后才能看哦~
1.答案:B
【解析】工傷保險不需要職工個人繳納保險費。
2.答案:A
【解析】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賬 。
3.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捐贈額的扣除比例。根據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向教育、公益事業和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4.答案:B
【解析】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5.答案:D
【解析】選項ABC:屬于行政處分。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