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證一年可以考一次。初級會計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一般在每年的五月份舉行。但具體的考試時間還需以官方通知為準。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考取60分即視為通過。初級會計職稱的考試滿分是100分,考試科目有《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這兩門,需要注意的是,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同時通過兩科考試,才能視為合格,才能取得資格證書。如果有一科沒有達到60分,那么則需要在下一年度重新報名參加考試。
1、《初級會計實務》
該科目的教材共8章,第一章到第六章是一個完整的主題,考試占比80%,第七章介紹的是制造業企業產品成本核算,考試占比12%,第八章主要內容是和政府會計相關的,考試占比8%。對于自學考生來說,第一章到第六章是重中之重,考生需要學會企業記賬該怎么記,第七章需要掌握成本核算相關原理、概念等。
2、《經濟法基礎》
該科目也是8章內容,考察內容包含會計法律制度、支付結算制度、增值稅、所得稅等法律制度相關內容,自學考生需要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考點記憶,前幾章的非稅法知識,只需要進行記憶便可,可以在考前進行突擊,后幾章稅法相關內容,需要先理解再記憶,然后通過做題進行考點鞏固。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