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初級會計不能只做題不看書,初級會計的教科書都是根據考試大綱進行撰寫的,如果不看書就不清楚考試要考什么內容,而且只做題不看書,復習到的知識點也不夠全面,很有可能考試也會考到沒有做過的題目。
初級會計考試科目是《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考核財務會計計量與核算的基本原理與知識,主要內容是會計概述、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財務報表、管理會計基礎、政府會計基礎等;《經濟法基礎》考核財務領域的重要法律知識,主要內容是法律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四大稅種以及各種小稅種。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兩門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初級會計考試成績沒有有效期,是不能保留到下一年的,也就是說,參加初級會計考試的人員,需要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能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如果只通過一科,成績是不保留的,相當于這科成績作廢,考生參加第二年的初級會計考試,還是要考兩科。
1、復習教材重要內容、及時回顧
在復習教材重要內容的同時,還要及時回顧前一章節的內容,這樣可以降低知識點的遺忘速度,在回顧的時候結合教材的內容進行復習,將相關知識串聯在一起,形成知識網絡,構建知識體系。
2、自我檢測,多做階段性模擬題,查漏補缺
做題是檢驗知識點記憶程度的最好方法,考生可以通過習題來鞏固和檢驗所學的知識點,對于掌握不好的知識點及時進行查漏補缺。
3、緊抓重點,逐個擊破
對所學的知識以及做錯的習題要進行分析、歸類,找出重、難點,特別要關注難點及容易造成混淆的知識點,應分析其關鍵點和易混淆點,找出原因,作出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