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初級考生丟失畢業證,則可以找畢業院校申請補辦,或者是開具畢業證明。如果沒有高中學歷,中專、職高和技校的學歷也是可以同等高中學歷的。如果沒有高中及以上的學歷,可以先提升自身學歷后再報考初級會計考試。
初級會計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3、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4、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初級會計考試內容
1、《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內容可劃分為基礎會計、財務會計、成本管理會計、政府會計四個部分,其中財務會計和成本管理會計是考試考察重點,考生在備考時需要著重復習。
2、《經濟法基礎》考試內容有會計法律制度、支付結算制度、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等知識。
初級會計考試考場注意事項
1、考前30分鐘入場
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進入考場,完成電子簽到后,按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置在桌面右上角。考試開始30分鐘后,未簽到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不再接受考生的登錄。所以考生盡量提前進入考場,避免錯過考試。
2、不可自帶演算紙和筆
考場會為考生統一提供演算紙筆。考試結束后,演算紙筆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考生不能將紙和筆帶出考場,否則會按違紀處理。
3、禁止攜帶其他設備進入考位
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其他物品(機、電子設備應設置成關閉狀態)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物品(含電子、通訊、計算、存儲等設備)進入考位,按違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