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遼寧師范大學考研推免生申請材料有哪些?別著急,小編已經為大家整理好了遼寧師范大學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含直博生)學位研究生章程的具體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參考。
一、2025年遼寧師范大學考研推免生申請材料
1.《遼寧師范大學2025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1份(見官網);
2.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1份;
3.外語考試證書或成績單、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1份;
4.本人學生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
5.《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文版,須將有效期延長至3個月以上;
6.《遼寧師范大學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現實表現表》(見官網);
7.《遼寧師范大學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見官網);
8.如申請直接攻讀博士學位,除上述材料外還需要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遼寧師范大學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1份(見官網);
(2)兩位與所申請學科專業相關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推薦信(報考導師除外)2份(見官網)。推薦信需加蓋推薦人工作部門公章。推薦信應對申請人思想品德、知識結構、科研態度和能力、外語水平、工作成果、培養潛力及綜合素質作出簡要評價;
(3)《遼寧師范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1份(見官網);
(4)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致力研究的問題和設想的陳述書;
(5)相應的科研成果證明材料(公開發表的論文和專著、主持或參與的科研項目、獲獎及其他研究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注意事項:
(1)所有材料均使用A4紙。
(2)申請人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2025年遼寧師范大學考研推免生申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獲得本科所在高校2025年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畢業生[以推薦高校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含免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中公示、備案的名單為準]。
4.申請人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體檢要求。
5.符合所報學院(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及要求。
6.申請直博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具有博士生培養潛質,外語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英語:
(1)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5分;
(2)專業英語四級/八級≥60分;
(3)雅思≥6或托福≥80或GRE≥260;
(4)在英語為母語的國家留學一年以上(須提供留學證明和成績單);
日語:
(1)日語專業四級及以上;
(2)全國大學日語四級(CJT4)及以上;
(3)國際日本語能力測試(JLPT)N2及以上;
俄語:
(1)俄語專業四級及以上;
(2)全國大學俄語四級(CRT4)及以上;
(3)俄羅斯聯邦對外俄語等級考試ТРКИ的B1及以上;
*注:直博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適當位置如實填寫本人符合上述條件的外語情況。
三、2025年遼寧師范大學考研推免生復試和錄取
1.復試內容:綜合能力水平測試和思想政治表現等。復試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突出專業水平和創新能力的考核。考查考生對外語基本知識的掌握,以及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
綜合能力水平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口語交流能力、專業知識考核和綜合素質。
2.具體復試時間、形式、內容、流程和要求等事宜以各學院(中心)通知為準,請密切關注相關學院(中心)官方網站。
3.復試的總成績滿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同一學院(中心)、同一專業(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按總成績排序,依據各專業(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計劃,遵循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最后的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直博生計劃納入當年的博士招生計劃。為保障計劃落實以及維護招生的嚴肅性,擬錄取后如放棄擬錄取資格請在公示期內提出,公示期結束后不予受理。
5.推免生(含直博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1)入學報到時(具體入學時間按學校規定執行)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2)提供材料與事實不符,存在弄虛作假情況;
(3)被本科所在學校取消推免資格者;
(4)自取得推免資格至入學報到之日存在違法、違紀處分記錄者;
(5)擬被遼寧師范大學錄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報名參加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推免錄取資格;
(6)體檢結果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7)上級部門規定的其他情況。
6.推免生(含直博生)體檢工作由遼寧師范大學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遼寧師范大學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7.推免生(含直博生)應自覺遵守遼寧師范大學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遼寧師范大學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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