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印花稅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的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 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部貼花。當事人如果各執一份,則均應全部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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