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因此,僅有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才允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優惠。
《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因此,僅有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才允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