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慧櫻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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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第二條之處: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我國目前主要政府補助:財政撥款、財政貼息、稅收返還、無償劃撥非貨幣性資產等。
何慧櫻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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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政府專項資金補助的會計分錄,可以這樣:1.取得貨幣性資產這是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的最常見形式(1)一般的會計處理①收到政府補助時借: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貸:遞延收益②購建長期資產時借: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貸:銀行存款等③長期資產的使用期內借:遞延收益貸:營業外收入注意:遞延收益的分攤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2)相關資產處置時遞延收益的處理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其時或結束前被處置,尚未分攤的遞延收益余額應當一次性轉入當期損益,不再予以遞延。
何慧櫻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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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非貨幣性長期資產企業直接取得政府無償劃撥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認相關資產。(1)公允價值的確定①該資產相關憑證上注明的價值;②該資產相關憑證上沒有注明價值或注明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較大,且存在活躍市場的,以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計量;③公允價值不能取得的,按名義金額(1元)計量。(2)一般會計處理①收到政府補助時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貸:遞延收益②長期資產的使用期內借:遞延收益貸:營業外收入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在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遞延收益進行后續分攤。
何慧櫻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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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罒▽罒*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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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遞延收益貸:營業外收入
何慧櫻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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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解答僅代表老師個人觀點,不代表平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