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第六條規定:個人將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泧鴦赵号鷾?,財政部、稅務總局先后發文,對納稅人向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宋慶齡基金會等幾十家公益性社會組織的捐贈,可以全額扣除。個人所得稅改革后,上述政策繼續有效。
稅法第六條規定:個人將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泧鴦赵号鷾?,財政部、稅務總局先后發文,對納稅人向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宋慶齡基金會等幾十家公益性社會組織的捐贈,可以全額扣除。個人所得稅改革后,上述政策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