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入款項事業單位的借入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從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借入的有償使用的款項。其核算特點在于:一般不預計利息支出;實際支付利息時,為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而借人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計入事業支出,為開展經營活動而借人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計入經營支出。2.應繳款項(1)應繳預算款。事業單位的應繳預算款,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取得的應繳入財政預算的各種款項。(2)應繳財政專戶款。事業單位的應繳財政專戶款,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3)應交稅金。事業單位的應交稅金是指事業單位按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金,主要如營業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所得稅等。3.應付和預收款項(1)應付票據。事業單位的應付票據是指事業單位對外發生債務時所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2)應付賬款。事業單位的應付賬款是指事業單位因購買材料、物資或接受勞務供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 (3)預收賬款。事業單位的預收賬款是指事業單位按照合同規定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預收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