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采用公允價值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消耗性生物資產、建造合同、遞延所得稅資產、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未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等的減值可以轉回。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含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等)、生產性生物資產、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石油天然氣井及相關設施及輔助設施設備、無形資產(含資本化的開發支出)、商譽等長期資產、使用權資產減值不可以轉回。
存貨、采用公允價值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消耗性生物資產、建造合同、遞延所得稅資產、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未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等的減值可以轉回。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含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等)、生產性生物資產、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石油天然氣井及相關設施及輔助設施設備、無形資產(含資本化的開發支出)、商譽等長期資產、使用權資產減值不可以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