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免稅 2021年4月1日起,納稅人發生技術轉讓,適用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并將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合同與審核意見證明文件留存備查,不再需要專門稅務局備案。 沒進項成本就得交所得稅了
技術轉讓免稅 2021年4月1日起,納稅人發生技術轉讓,適用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并將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合同與審核意見證明文件留存備查,不再需要專門稅務局備案。 沒進項成本就得交所得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