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入款項事業單位的借入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從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借入的有償使用的款項。其核算特點在于:一般不預計利息支出;實際支付利息時,為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而借人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計入事業支出,為開展經營活動而借人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計入經營支出。2.應繳款項(1)應繳預算款。事業單位的應繳預算款,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取得的應繳入財政預算的各種款項。(2)應繳財政專戶款。事業單位的應繳財政專戶款,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 (3)應交稅金。事業單位的應交稅金是指事業單位按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金,主要如營業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所得稅等。